澳洲史话
作者: 陈向阳 博士
土著权益
在欧洲人到达澳洲之前,土著人口估计在30万到100万。1788年欧洲移民开始占领澳洲,逐步从沿海向内陆推进。土著人曾拼死抵抗过, 但无法与'文明人”的步枪抗衡。在白人的驱赶,屠杀,和疾病的合力攻击下,土著人口锐减,1911年降至最低点,不足两万。 一些人类学家宣布土著人是走向灭绝的种族。但一些年后,土著人口又开始回升,1961年达到10万,1994年达到24万。
屠杀土著人是当年农牧场主和其他一些白人的'民间行为”,并非政府的决策。在1937年之前, 澳洲殖民地政府和1901年以后的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对土著人采取的是'保护政策”,包括建立土著人保留地, 引导土著人改变狩猎采集的生活方式而走向定居,放牧,或独立经营牧场或受雇于白人。但是,每当白人与土著人冲突时, 政府和司法部门常常明显的偏袒白人。有许多次,屠杀土著人的白人凶手被送上法庭,但结果却'无罪释放'
从1937年开始,澳政府开始对土著人采取同化政策(Assimilation),即致力于改造土著人,促使他们接受白人的生活方式。 开始仅对白人和土著人的混血后代,从1951年开始扩大到对所有的土著人。不言而喻,'同化政策”假定:土著人的传统生活方式是落后的, 而西方文明是先进的,土著人应当乐于抛弃落后的传统而溶入白人社会。但事实上,土著人强烈的'抗拒文明'于是,政府采取策略从教育孩子入手, 强制土著儿童上学接受西方式教育。但土著人采取家庭'再教育”,把自己的文化传统传给下一代。这种家庭教育的强大影响力使政府又采取措施, 把土著儿童与他们的家庭强行分离,集体居住在封闭的寄宿学校,从此这些儿童再也不能和他们的生身父母生活。(几十年后的今天, 那些被强行与家庭隔离而被'西化”的土著人自称为'被盗走的一代”,他们愤怒的要求赔偿。)
60年代之后,社会进步使人权思想逐步高涨,越来越多的白人开始同情土著人。澳洲政府也不断增加拨款,改善土著人的住房,卫生,医疗, 教育等条件。1962年,昆士兰,西澳和北领地政府给予土著人选举权。1967年5月27日,澳洲举行了全民公决,90% 的澳洲公民支持废除宪法中歧视土著人的条款,同意在人口统计中包括土著人,即承认土著人为澳洲公民。1973年, 新当选的工党政府改变了对土著人的'同化政策”,采取让土著人'自决”(selfdetermination)的政策。1975年, 自由党也开始采取让土著人'自我管理”(selfmanagement)的政策。
1971年,第一次一名土著人内维尔.邦尼特(NevilleBonnet)作为自由党代表当选为联邦参议院议员。 土著人在体育上的出色表现也使许多白人刮目相看。比如有数名土著拳击手曾多次取得澳洲和世界冠军,土著人古勒古格(Goolagoog) 两次取得温布登网球赛女子冠军。
白人与土著人的和解成了大趋势。但是,对土著人的歧视并没有彻底消除,土著人也绝不会忘记悲惨的过去。从六十年代开始, 在美国黑人反对种族歧视斗争的启发下,澳洲土著人的抗议示威活动开始发展。斗争的焦点很快就从反对歧视争取平等转向了索还土地。 他们祖辈的苦难就开始于被剥夺土地,如今他们丢失了大部分传统文化的头号原因也是因为没有了土地。于是他们喊出口号'我们不要施舍,我们要土地” 。从七十年代以来,土著人索还土地成了全国性的持续运动。
1992年,土著人取得了一次划时代的胜利,这就是震撼全澳洲的'马勃判决'。马勃(Mabo)是一个土著人, 他出生于澳洲东北角沿海的小岛上(马瑞群岛)。那里的土著人部落为马瑞母人(MeriamPeople)。 1982年马勃在两名白人律师的帮助下向高等法院申诉要求对小岛的所有权。经过整整十年的审理,1992年6月3日高等法院作出两点判决: 1。马瑞母人对马瑞群岛具有传统所有权,他们可以占有和使用这些岛屿; 2。昆士兰政府在不违反联邦法律的前提下有权力终止这一传统所有权。
第一条判决是一个意义深远的突破,它第一次承认了土著人对土地的传统所有权,从根本上动摇了当年英国人占领澳洲的'合法性'。 当年英国人认为澳洲是'无人的土地”,英国人是'第一个在此定居占有'但这次高等法院的判决却推翻了这个基本假定, 承认了土著人与土地有传统的联系,有'自然所有权'推理下去,英国人当年就是从土著人那里强占和掠夺了土地,再进一步, 土著人当然有权索还被非法夺走的土地。
几个小岛是一个突破口,它可使千里大堤就此崩溃。所以,马勃判决中的第二条性命攸关,没有这一条,整个澳洲在理论上就都该归还土著人。 马勃判决之后,联邦议会又通过了'土著地权法案”:凡属'公有地”,土著人都可以提出'传统地权'的申请或申诉。 如果土著人能证明从过去到现在他们的生活一直和那片土地密切相关,他们就可以取得'土著传统地权'自从这一法案生效, 全澳洲许多土著个人和团体对遍布全澳洲的数百处土地提出了索还申请,但至今成功者极少,因为当年许多土著人被从土地上赶了出去, 从而失去了与土地的'持续的联系'
马勃判决像一颗重磅炸弹震撼了整个澳洲。白人社会有人忧心忡忡,许多农牧场的土地都是从政府租借的,属于'公有地' 如果土著人把这些土地索还,农民怎么办?矿业公司在公有地上勘探和采矿只需付很低的地税。如果公地变为土著人所有,一切勘探采掘是否能得到准许, 要付多少租金,就都成了未知数。1996年,新当选的韩森(Hanson)议员猛烈攻击土著人的'特权”:' 为什么有人凭着皮肤颜色不同就能得到其他人得不到的?'现政府给予土著人特殊照顾,给他们土地和金钱,这是鼓励分裂澳洲'。韩森大喊平等, 要求政府取消对土著人的任何'特殊照顾'韩森的论断是不顾历史事实的偏执。土著人处于澳洲社会的底层,他们受教育程度低(只有33%能读完中学 ),失业率极高(30%以上),收入低(1994年60%的土著人年收入低于1万2千澳元),健康状况差,平均寿命比其他澳洲人几乎短20年。 雷尼欧兹(Reynilds)教授经过研究指出,土著人得到的社会福利确实高于澳洲其他人的平均数,但这恰恰反映了土著人的'不利处境”, 因为与其他澳洲人中最穷的人相比土著人得到的社会福利就几乎是一样的。
对待土著人索还土地的要求,澳洲社会的分歧就更大了。1997年初,最高法院又一次就维克(Wik)土著地权申诉案判决:' 土地租约和土著地权可同时并存'就是说,土地租约不能终止土著地权,而且,正在被租用的土地可以被土著人索还。 这一判决又一次引起了全澳洲的激烈争论。 澳大利亚陷入了两难:土著人确实是澳洲的原始主人,他们被野蛮的掠夺了,还遭受了血腥的屠杀,难道土著人不可以讨还公道吗?可是, 白人移民在澳洲定居已有数代,他们把原始荒野建设成了现代化国家,他们生于斯长于斯,世界上没有第二个地方还能被称为家。 他们该为祖辈的错误负责么?他们负的起这个责么?再说,矿业和农牧业一直是澳洲经济的支柱,土著人索还土地会不会伤害国家的根本利益?
难题至今还没有解决。但是,有两点事实却不容争辩:第一,土著人能够站起来讨还公道是由于社会的进步,这是澳洲走向更加公正的象征, 而并非'丑事'第二,不管难题多么棘手最终解决的途径必然是双方的和解忍让,因为社会主流是走向更加宽容。历史不可逆转, 无论谁都无法回到200年前了。
